紅網株洲4月23日訊(通訊員 張媚)4月23日,株洲市石峰區人民檢察院對犯罪嫌疑人李某以涉嫌危險駕駛罪和交通肇事罪提起公訴。
  事情要追溯到同年1月23日晚上,株洲市石峰區公安民警接到報警信息,在石峰區長青路段九方中學附近的人行橫道上,有兩名過路行人被一輛快速行駛的小轎車撞傷,而肇事小轎車車主棄車逃逸。
  接到報警信息後,公安機關馬上趕到案發現場,並調取了事發地點的監控錄像,根據車輛信息於次日凌晨1點將犯罪嫌疑人李某抓獲歸案,並對李某的血液進行了酒精檢測,發現李某系醉酒駕車。
  原來,李某當晚和朋友聚餐,由於興之所至,便多喝了兩杯,事後也不顧朋友勸阻,覺得晚上車流量較少,自己冒險開車也許不會出什麼問題。也就是一時的僥幸,釀成了一場交通悲劇,既害了路人,也使自己深陷牢獄之災。  (原標題:醉酒駕車撞傷兩名行人後逃逸車主被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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