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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5後出納員沉溺於賭博和炒股,為籌集資金竟貪污單有巢氏房屋位公款680餘萬元、挪用單位公款320餘萬元。昨天,安慶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被告人李超貪污、挪用公款、賭博案進行一審宣判,以貪污罪、挪用公款罪、賭博罪數罪並罰判處被告人李某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追繳犯罪所得贓款。據瞭解,這是安慶市迄今為止審理的最大一起貪污案件。
  今年28歲的被告人李某,系潛山縣人室內設計,大學學歷,2009年5月至2012年3月任駐安慶一家醫院的財務科出納員。
  法院經審理查明,2009年6月至2012年3月,被告人李某利用其擔任醫院出納員的職務之便,以單位急用現金名義從該醫院出入院管理處私借現金,採用與出入院管理處結算後銷毀其個人借條,以及將出入院管理處結算的現金解款單抵作其自己保管的庫存現金並採取將結算的票據591不入賬、篡改票據少入賬等手段侵吞公款680餘萬元,他採取私開現金支票少入賬等手段挪用公款320餘萬元用於炒股和賭博。同時查明,李某在2012年2月至4月間,先後30餘次以盈利為目的組織多人在安慶市一些酒店、KTV進行賭博活動並抽頭漁利50餘萬元。
  法院審理認為,李某作為國家工作人員,其行為構成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以及賭博罪,案發後涉案贓款基本無法追回,造成國家財產巨大損失,依法應予嚴懲。其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屬自首,依法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其在羈押宿霧期間向檢察機關提供他人涉嫌犯罪線索,經查屬實,系立功,依法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
  宣判後,被告人李超當庭表示將上訴。(黃鋒喬劍)  (原標題:醫院28歲出納挪貪公款太平洋房屋千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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